特种病医保如何申请?
赵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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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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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07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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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28 赵风茹 客户经理
特殊疾病证办理
1.特殊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
2.需办理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
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
3.参保居民持经社保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本人2级医院以上(含2级)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对诊断合格者,医疗机构收取病史资料,对诊断不合格者,医疗机构退回病史资料。
指定诊断医疗机构: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限结核病)。
医疗机构检查诊断时间:每月1-25号(法定假日除外)。
4.诊断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持申请资料到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医保办安排专家按照特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诊断合格的居民持申请资料和诊断证明交到医院医保办→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后,将特病信息维护进系统。
5.特殊疾病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10号后,带上身份证、医保卡、1寸相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取得特殊疾病资格证后即可享受。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
注意:结核病的申请、诊断及特病资格证的领取均在结防所,其他同上。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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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25 齐晓天 客户经理
特殊疾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到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
2、参保人将经三级定点医院鉴定并签署意见的《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有关病历资料交本人所选择且具备资格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医保办。
3、承担慢特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医保办,每月于20日前集中将办卡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
4、省医保中心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10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办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定点医院前来领取。
5、参保人从办卡日期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待遇。
6、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其门诊治疗医疗费按规定与定点医院结算。
7、《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参保人调往异地工作或死亡,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8、参保人员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将本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医院医保办集中送交省医保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特殊病种变更流程
1、本地备案变更流程
本地特殊病种备案未到期,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到原选定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先结清原定点医院特殊病种费用,由原特病定点医院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注销单》,次日持社保卡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注销单》到新选定的本地特殊病种定点医院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2、异地备案变更流程
外地特殊病种备案未到期,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及单位出具的特病医院变更说明到参保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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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22 黄皖生 客户经理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到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
2)参保人将经三级定点医院鉴定并签署意见的《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有关病历资料交本人所选择且具备资格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医保办。
3)承担慢特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医保办,每月于20日前集中将办卡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
4)省医保中心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10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办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定点医院前来领取。
5)参保人从办卡日期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待遇。
6)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其门诊治疗医疗费按规定与定点医院结算。
7)《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参保人调往异地工作或死亡,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8)参保人员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将本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医院医保办集中送交省医保中心办理。 -
2021-06-06 10:19 赵颐轩 客户经理
不知道你所说的特种病是不是指门诊特殊疾病,如果是的话可以,包括:
1、慢性支气管炎并阻塞性肺气肿(CODP)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3、糖尿病
4、肝硬化
5、高血压(3级)
6、类风湿性关节炎
7、恶性肿瘤
8、脑血管意外康复期
你只要有农村医保卡就行,到所在地区的医保中心填表(一般是11月份左右,如果错过时间那就等下一年了,关键是医院不会一年到头办理特种病),拿着表到指定医院检查就行认定。确定了是特种病后,可以拿着你医疗卡吃你所患的那种病的对应药可以报销,上限是每年500元。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先申请大病补助,然后再办理特种病。 -
2021-06-06 10:16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可以申请大病补助的,建议到当地社保局询问办理。我们这没有特种病。 -
2021-06-06 10:13 齐晓峰 客户经理
特种病医保申请:
1、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2、参保人员要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
扩展资料:
“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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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0:10 黄登盛 客户经理
特种病医保申请方法:
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要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
经批准后,个人留存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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