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可以报销吗?异地治疗要...

我是安徽马鞍山市城镇户口,在安徽芜湖某事业单位工作并办理了相关保险,现在生病需要住院,按要求好像应该是在芜湖住院,因为家在马鞍山所以想回马鞍山住院,算是异地吗能报销吗?需要办哪些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谢谢
车广义 来自: 移动端 2021-05-1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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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3:42最佳答案

一、只有以下三类人可以使用医保在异地就医:

1、异地安置人员

异地安置人员又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主要是指退休人员退休后返回原籍居住;

(2)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主要是指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单位在外设置办事处,派驻员工长期驻外工作的这类人。

2、异地转诊人员

即符合当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人员

即在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二、报销手续

医保报销在各地都有点小区别,胆大的方面是差不多的。无非是登记备案、持卡就医、出院结算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根据您所在地的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3、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扩展资料:

内容概念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就医规定

(地区规定或许有差异)

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7 13:45 辛均志 客户经理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扩展资料:

    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管理措施: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

    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而一部分小医院,由于缺少正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经济利益等因素考虑过多,医疗行为、费用记录不规范,医疗票据管理不严,确定为异地定点医院应从严控制。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出台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对异地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

    取消其异地定点医院资格,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逐步发展到在全国医保系统内通过内部网络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将违规医院列入黑名单。

    可随形势的发展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的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制约医保欺诈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7 13:45 黄睿多 客户经理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扩展资料

    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转外就医批准手续时,对部分参保人员的病兆可以事前察看到的,在办理批准手续时先行要求参保人员本人到经办机构查看病情,进行事前稽核,出院后再与出院记录、出院证、费用清单进行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本人再次到医保经办机构察看治疗效果。

    经批准的转外就医人员或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入院,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报后,如病史情况不清,对当前病情有疑问而出院后又难以核实的,为防止冒名住院、挂名住院直接派工作人员到所住医院进行现场稽核,必要时可摄取数码照片存入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7 13:42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有三个流程步骤:

    1、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

    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

    2、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

    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

    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

    3、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

    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总的来说,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后,只要在当地开转诊证明,到外地就医就不用个人垫付费用,而且省去了回去报销的周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长期异地定居、异地工作或者转院异地住院的人来说是很大的福利政策。

    扩展资料:

    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的四类人群:

    1、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指公司长期指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这类人群需要长期在外地居住。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跟随子女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这里要注意一点: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备案

    3、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指长期居住在异地,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这里需要提醒一点:此类人群需要在参保当地医保部门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一般指在异地住院、急诊急救住院和转诊转院的患者。这里要注意一点:指因为病情需要,要到外地就医,且已经在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患者。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的条件: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就医的异地医院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信息完整可就医使用的社保卡(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卡)。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7 13:39 赵风蕾 客户经理

    一、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
    <注>: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异地医保报销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有效身份证,例如身份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其它所需资料。
    <注>:不同地方报销资料不同,具体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三、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四、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条件,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含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它医疗机构),或符合急诊、急救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异地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如下: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40%;退休人员为25%。

    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残疾人为6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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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13:39 连佩忠 客户经理

    一、异地医保报销 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 、驻外工作学习等外 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最高90%)
    1、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一诺财务发现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三、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四、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 2021-05-17 13:36 齐晓娣 客户经理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参考资料:

  • 2021-05-17 13:36 黄盛木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方法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差别
    ①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②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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