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代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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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广东 来自: 网页 2021-05-1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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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12:55最佳答案

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

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

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

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

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组织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必定区域的必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跟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代替,呈现了近代产业部队。因为工作环境的恶劣,盛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薪酬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

所以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患病时的开支。但这种方式并不是很安稳,并且是小范围的,抵挡风险的才能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   因而,医疗保险准则一般由国家立法,强制施行,建立基金准则,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一起交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组织支付,以处理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6 13:04 齐敦禹 客户经理

    手续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6 13:01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时间为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进行报销结算,即在住院完成后出院时,从总治疗费用中直接扣除报销费用,个人支付扣除报销费用的自费部分即可。在完成住院治疗后的检查不属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在住院报销范围内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参保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担: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除急诊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在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放假回原籍发生的住院费用,按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结算。

    第三十四条 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或个人帐户支付;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6 12:58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异地社保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 2021-05-16 12:52 齐显峰 客户经理

    1、住院才可以享受报销,且个人首付一部分(各地不同,根据医院级别,我们着一般是600),其余部分分几类药,有些药物不能全额报销,比较复杂,皮肤病不住院的话,报销不了。
    2、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或者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由参保人及其亲属以现金先行支付,需要报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就医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手续:
    (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职工社会保险证损坏不能记帐的;
    (二)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
    (三)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
    (四)因在市外出差、探亲、休假、学习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含参保人在市外分娩的);
    (五)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的。
    第四条 参保人就医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报销时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
    (二)费用明细清单;
    (三)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提交前款资料外,还应当事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工作(定居)登记手续。
    第五条 参保人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第四条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签有核准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核准报销:
    (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转诊的,将上述资料直接送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
    (二)经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转诊的,将上述资料送至转出的医疗机构,核定报销方案后,再上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复核,以复核后的报销费用为准。
    凡未按规定核准同意而自行转往市外或自找医院、自购药品以及到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治(急诊抢救除外)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除外)需要办理报销的,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下同)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七条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准生证(第二胎)外,报销分娩住院费用还要凭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要凭节育手术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第八条 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公干或探亲期间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按本市市级医院偿付标准报销,门诊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办理报销时,除需要提供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特别通行证。
    第九条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
    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以上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参保人应于下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第十条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经核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第十一条 因病情需要输血(全血、成份血)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现金,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和抢救用血证明,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二条 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在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中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含国产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支付90%,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支付50%。
    第十三条 器官移植手术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核准报销。购买器官或组织源的费用自理。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第十四条 安置和置换人工器官的费用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人工器官包括人工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等。人工器官费用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报销最高限额为:心脏起搏器15000元、人工心脏瓣膜8000元、人工关节5000元、人工晶体1500元。
    第十五条 特殊医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和心脏血管内球囊。特殊医用材料费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心血管内导管1200元、心血管内支架11500元、心脏血管内球囊6500元。
    第十六条 参保人因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用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费用,由患者先垫付现金,然后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 2021-05-16 12:49 龚崇权 客户经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手续和医院相关资料如下:
    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流程,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
    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2021-05-16 12:46 车庆云 客户经理

    由于绥宁县开展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有湘雅附二医院,那么绥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湘雅二医院直接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手续:

    1、在绥宁县最高级别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在本县最高级别医院住院的,由科室填写转院申报审批表,医院医保科盖章,主管业务院长签字);

    2、患者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填写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3、到县医保站申请,并且批准。

    转省内定点医院异地联网结算治疗的医疗费用凭本人医保卡、身份证、《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所以不存在报销时间,跟本地看病报销程序相同,直接在医保卡中直接结算,不需要患者本人回本地报销。

    扩展资料:

    绥宁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等级:

    二乙及以下级别医院:绥宁中西结合医院、绥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武阳医院)、李西中心卫生院、瓦屋中心卫生院、寨市中心卫生院、东山中心卫生院、县绿洲医院、仁济医院、仁和医院

    二甲医院:绥宁县人民医院、绥宁县中医院

    三甲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中医院

    绥宁县开展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有:湘雅医院、湘雅附二医院、湘雅附三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脑科医院、省中医学院附属一医院、邵阳市中医院。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16 12:43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规定:门诊治疗的不能报销,住院治疗的才可以报销,而且是先花医保卡中的钱,因病住院时应说明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先出示自己的某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和某某市医疗保险卡,两次住院必须间隔一个月的时间,否则也不能报销的.当年的住院费用当年报销,不能跨年报销的.现在很多医院报销部分就不用自己拿了,只拿自己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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