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平阳县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我到哪里找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齐景嘉 来自: 网页 2021-05-11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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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04:17最佳答案

1、10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由浙江省具体规定,可以查阅。
2、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1 04:20 龚小荣 客户经理

    10级赔偿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12个月的本人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够十二个月按平均工资计算。
  • 2021-05-11 04:14 齐星星 客户经理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4500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你伤前不够12个月,按实际月份平均,如果平均工资是4500元
    计算:4500X7=31500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各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731元,月平均为2977.58元
    计算:2977.58X(2+2)=11910.32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 2021-05-11 04:11 管爱娟 客户经理

    浙江省工伤赔偿待遇,丧失劳动能力十级的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二、停工留薪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浙江省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160元);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2160元)。
    请参照以上赔偿项目与具体数额计算,希望能够帮上你的忙!
  • 2021-05-11 04:08 赵颖轶 客户经理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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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1 04:05 赵飞行 客户经理

    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 2021-05-11 04:02 齐晓彬 客户经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21-05-11 03:59 符耀精 客户经理

    【1】在浙江省温州市工作,出了工伤十级。

    【2】在工伤治疗期间,医药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为工伤不能上班,福利待遇不变,工资不变。

    因为工伤需要护理,可以得到护理费。

    【3】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为本人工资7个月。

    上述正确答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33条,第30条。

    【4】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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