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占两成上调社保补贴...

济南新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占两成上调社保补贴标准
龚崇栋 来自: 移动端 2021-05-10 14:5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5-10 14:26最佳答案

一、4050提前退休年龄
4050政策提前退休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二、4050提前退休工种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
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4050政策《通知》还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
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一次性补贴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4050政策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7)所规定的资料外,对2012年内办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供查验)及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扩展阅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0 14:36 辛培军 客户经理

    社保优惠,社保补贴和医保这三方面进行了调整。由于疫情原因,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直到2022年4月30日;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去指定机构申请领取社保补贴;城乡居民不能再用医保卡去药店买药,但可以把它用来去医院看门诊或住院。
  • 2021-05-10 14:33 符育明 客户经理

    2020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规定简介如下:

    一方面,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明确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上年要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

    另一方面,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磨砺成长,继续实施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并对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可享受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为5000元)。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两年社保补贴。2.0版“促进就业九条”明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至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将困难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自2021届起由每人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2年社保补贴。聚焦退役1年内军人,对吸纳其就业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给予1万元补贴。

    此外,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将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在继续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再延长一年。

  • 2021-05-10 14:33 黄百煜 客户经理

    从最新的一些消息报道来看,主要也针对了企业社保优惠、个人的失业金以及医保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调整。

    说实话,对于国内的社保制度来讲,的确是一种很便利的制度和保障,让更多的人在生病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辅助,也让更多的老人在退休之后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过上自己的闲逸生活。

    所以每年关于社保的一些规定制度,很多人也都是非常重视的,因为这些政策的落实从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考虑是息息相关的,是能够改变我们生活的,那么在对于今年具体到底是做了哪些调整呢?


    一、企业社保的优惠。

    大家可能也都非常的清楚,针对于疫情让很多企业也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在2020年的时候,国家也针对疫情的一些原因给企业进行了很大程度的减负措施。

    所以在今年考虑到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所以人社部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就是在这一阶段仍然降低失业工伤等保险的费率延期顺延一年,具体可以延到2022年4月30日。所以这也是大大的为企业减轻的。

    二、个人对于失业金的领取也将延期。

    这一制度其实从2020年国家也出具了相应的措施,让很多人得到了相应的补助和补贴,然而今年国家对于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也延期到3月或者是6月。

    让那些暂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继续申报失业金。让那些离职的人员能够获得一定的保障,具体也需要询问当地的社会就业保障部门。

    于此同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补贴也将进行延期到年底,对于这一方面的制度还是有很不错的。所以对于那些有技能提升的同志来说是有很大的好处。

    对于社保补贴也有一定的变化。对于那些就业相对来说比较困难的以及高校毕业后两年内都还没有就业的人员。是可以向当地的社会就业保障部门申请一定的社保补贴,当然条件也是需要交纳社会保险

    这一点可能对于高校的毕业生来说就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对于社保补贴的标准也是4000左右,同时这一补贴的政策也逐渐延期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最长的年限不能超过5年。

    三、实现跨省网上社保转移。

    对于这一政策可能很多人是非常赞同的,毕竟从以前的一些现状来看,转移社保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

    需要当事人在两地进行一定的手续交接,从而大大增加了办事人的时间和劳动强度,非常不方便,所以在今年年底也将逐渐实现跨省网上社保的转移,很多时候也可以通过手机电脑来进行办理,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办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不仅如此,2021年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社保卡的挂失、换领的业务。只要在国内的任何一个城市就业D,就可以直接实现这一功能。

    提高了居民的便利度,从而也减少了资源的一些浪费。时间也将大大的说的,从而能够更进一步的保证人民的权益。

    四、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其实从2019年就逐渐推出,取消个人账户的政策。所以在今后可能城乡居民的医保就不能直接在药店购买药品,但是对于个人账户的余额,依然可以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和住院的一些报销程序。其目的也是为了有效的规范医保制度的正确使用,最大限度地保证持证人的权益。

    结语

    无论怎么样,社保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熟悉的,对于企业来讲也更加要从员工的利益出发,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在公司内部也要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社保相关知识的学习,让员工能够进一步地去了解和熟悉社保的一些相关制度和办理流程。

    也相信通过国家的一系列政策的落实能够让社保制度更加的完善。同时也能够让更多的人享受这一政策,让更多的人享受最好的福利制度。

  • 2021-05-10 14:30 符腾丹 客户经理

    应届毕业生持之后当然可以申请社保补助。还是国家的政策好。
  • 2021-05-10 14:30 齐方洲 客户经理

    1,自动离职人员可以进行失业金领取,但有时限。2,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并且不再受户籍地的限制。3,适量提高养老金的标准。4,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5,养老制度更加完善。
  • 2021-05-10 14:27 齐方洲 客户经理

    社保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2.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后,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
    (二)失业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
    (三)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9%。
    上述补贴标准遇本市进行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审批。
    第七条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先补助3000元,待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次补助2000元。
    第八条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还应当提交《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证书编号SFXXXXXX);
    (三)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花名册》);
    (五)《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缴费证明”);
    (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表》);
    (七)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八)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再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前次申报的《审批表》、《花名册》以及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三)本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批表》、《花名册》及缴费证明;
    (四)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于每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核准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可在规定截止时限后的1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拨付的岗位补贴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购买所需设备、物资和办公用品,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方面的开支。
    第十三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政策指导,严格按规定审核材料。
    第十五条市、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对使用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由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追回全部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2006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3〕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件”)招用失业人员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可按照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继续执行;7月1日前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用人单位,其剩余补贴期限按原批准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表略)
    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表略)
    招用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汇总表(表略)
    附件2: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二)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三)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四)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五)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六)精神残疾中的二、三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
    (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二)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三)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四)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六)精神残疾中的一级。
    注:1.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扩展阅读:

  • 2021-05-10 14:27 赵风茹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关于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73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依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260元与182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00元。(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182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172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100元。(四)困难企业及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1720元。(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720元。(六)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维持6元标准不变。(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128元。(八)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28元。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一)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和计划内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维持969元标准不变。(二)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以及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348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三、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筹资标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筹资标准分别为200元和300。对领取社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1-4月份分别按80元、80元、80元和60元的标准扣缴大额医疗救助费。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一)2011年度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为6492元。(二)中央、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6492元。五、农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农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3128元。(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11660元。六、有关事宜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人员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欠费,按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5号)和《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41号)规定执行。七、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执行。查看原帖>>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人寿保...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的经营宗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