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月初办理的了社保增员,但是这个员工不来...

我问了其他人,就是说按规定可以,但是你去办理时那边的人不给你办理,尤其是在月初,即使他们可以办理,也要等到当月的社保费用扣除之后再可以给你办理。我现在非常着急,我是江苏如皋这边的,有没有知道的人,告诉我。
龚孝雄 来自: 网页 2021-05-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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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09:09最佳答案

社保一般是每个月20-25日为截止日。
各个社保中心的时间不一样,只要在截止时间前办理转入就可以当月上社保。
例如:增员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5日,那你在24日增员,申报是由本月起算,本月的缴费是由增员公司办理。转出未转入的状态在25日后就正常了。

以北京市为例:

  1. 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扩展资料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5 09:12 连丽红 客户经理

    应该由原单位工作人员去办理减员,然后你再办增员。
  • 2021-05-05 09:09 辛培勇 客户经理

    每月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至25日。

    根据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办理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新聘用职员后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待员工离职后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缴费单位当月社保费应在当月内申报缴纳。每月16日,税务机关统计需批量申报的缴费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处理。具体批扣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扩展资料:

    新参保人员增加

    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考资料:

  • 2021-05-05 09:06 齐春春 客户经理

    当月离职,20号以前完成减员申报,公司与员工只需承担当月社保费用。

    当月离职,次月1-20号办理减员申报,公司与员工需承当当月及次月社保费用,社保局可返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即公司需承担次月生育、工伤、医疗,员工需承担次月医疗。
    员工当月1-10日离职,社保停缴到当月,上月工资与当月工资一同制作,两月社保费用、补缴社平差一同代扣。

    员工当月11-20日离职,社保停缴到当月,社保费用、补缴社平差在当月工资扣除。
    员工当月20-30日离职,社保当月无法申报停止,次月1-20日办理停止到离职月份,当月社保费用、次月医疗保险费用、补缴社平差在当月工资扣除。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 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养老保险,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社保部门将会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断缴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将中断,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 2021-05-05 09:06 符腾丹 客户经理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增员前先在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办理用工备案。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缴费单位(个人)申报错误或地方税务局、社保部门、银行等原因而造成多收错收社保费的,缴费单位(个人)可申请退费。
    问题所述需了解具体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地税局作进一步咨询了解。
  • 2021-05-05 09:03 齐晓娟 客户经理

    你2月份报增的员工,如果在7月份停缴,减员是从你申报减员当月计算,如果你在7月报减,7月份不会产生费用,但6月份费用必须缴纳。
    在社保办理增减员工时,可以办理员工的当月报增次月报减,这样只会产生一个月的费用。
  • 2021-05-05 09:03 赵马元 客户经理

    对同一个人当月增员当月减员是不会扣费的
  • 2021-05-05 09:02 车巧怡 客户经理

    要看你单位办减员的具体时间,如果是月初,那月底前你新单位办增员就没问题。
    一般社保的数据交换需要几天时间,如果是同区内会比较快,如果是跨区会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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