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失业保险以后再续交社保还有用吗

办理了失业保险以后再续交社保还有用吗
黄相森 来自: 网页 2021-04-24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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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4 07:37最佳答案

可以的,找到新的单位,单位帮你续交社保,会问你拿社保中止单,交上以后,失业金就会中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4 07:55 齐晗希 客户经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可以在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个人医疗保险,2014年缴费基数为2630元,缴费比例为7.3%,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 2021-04-24 07:52 辛培剐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职工社保,否则就被视为已经重新就业,失业待遇应按照规定暂停。但是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 2021-04-24 07:49 黄睿刚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后,重新找到工作单位可以继续交社保。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失业金领取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最新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申领失业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社保卡;

    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失业登记证明。

    【备注】:不同地方失业金领取所需资料不同。

    扩展资料:

    领取失业金要准备的资料和注意的点有下面几点:

    1、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

    要求失业者失业后必须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以便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避免因中断工资收入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生活不便;

    2、劳动保障部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人员办妥申领手续之月开始计算,其当月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补发,如办理申领手续当月仍有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向后顺延;

    4、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5、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

    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4 07:46 龚巧丽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后,重新找到工作单位可以继续交社保。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关于领取失业金要准备的资料和注意的点有下面几点:
    1、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者失业后必须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以便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避免因中断工资收入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生活不便;
    2、劳动保障部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人员办妥申领手续之月开始计算,其当月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补发,如办理申领手续当月仍有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向后顺延;
    4、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5、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
  • 2021-04-24 07:43 齐晓彤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后,重新找到工作单位可以继续交社保。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关于领取失业金要准备的资料和注意的点有下面几点:

    1、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者失业后必须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以便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避免因中断工资收入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生活不便;

    2、劳动保障部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人员办妥申领手续之月开始计算,其当月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补发,如办理申领手续当月仍有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向后顺延;

    4、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5、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

  • 2021-04-24 07:40 黄登盛 客户经理

    你好!你缴满2年的社会保险,如果非你本人辞职,按规定可以申请领取4个月的失业金。以后再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可以连续累加计算。领满失业金那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就要重新开始计算。
  • 2021-04-24 07:34 齐晓娜 客户经理

    领了失业保险以后再交社保,只要符合条件还是能再领的。
    领取失业金的3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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