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城镇医疗保险中重症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我国目前城镇医疗保险中重症范围具体包括哪些疾病?
车广东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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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1:19最佳答案

按照武汉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高血压Ⅲ期、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等。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扩展资料:

抵御风险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是不易治愈 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确诊即给付

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

例如:一个投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20万元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19.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专款专用

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

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

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重大疾病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

人人适合

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筒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聘用的外藉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事项的管理,适用本办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属地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和新洲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由本区统筹管理,具备条件后,纳入全市统筹管理。

第五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下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业务工作。

财政、卫生、药监、地税、审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

第六条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第八条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当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已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为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城镇职工医疗消费水平的需要,可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提出调整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3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破产、撤销和与职工建立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在3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交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将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经确认的特困国有企业和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托管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适当降低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

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职工,其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可适当降低,并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缴纳。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0 11:34 边叶宏 客户经理

    按照武汉市人社局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起,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为26种、
    1 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2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3 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4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
    5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6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7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8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9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0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1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12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13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14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15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6 血友病
    17 系统性红斑狼疮
    18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19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20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21 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22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23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4 儿童孤独症
    25 脑性瘫痪
    26 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 2021-04-20 11:31 齐明杰 客户经理

    按照武汉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高血压Ⅲ期、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等。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扩展资料:

    保险作用:抵御风险。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

    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是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

    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

    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0 11:28 符腾丹 客户经理

    一、医保重大疾病具体囊括哪些病?

    虽然大病医保没有明确规定病种,但是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分别包括: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

    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各地情况不同,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但是仅仅靠大病医保是不能覆盖风险的,比如治疗某些大病需要的特效药、进口药药品费用大病医保是不能报销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商业保险来补充了。学姐将之前发布的一篇攻略贴上来,教大家如何根据自己的情况补充商保:

    >>>

    二、超过多少金额才可以报销呢?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显示,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一般说来,超过5000元即可。

    三、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由于大病医保是属于二次报销,因此在社保中的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要支付自费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才可以给予再次报销,报销金额不少于50%。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报销比例是分段递增的,一般你支付的费用越多,报销比例就越高。

  • 2021-04-20 11:25 黄益汉 客户经理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扩展资料: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0 11:22 赵马元 客户经理

    据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门诊部分重症疾病和门诊部分慢性疾病才可用统筹基金支付。其中,门诊部分重症疾病包括:
    高血压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治疗;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
    还有部分慢性疾病包括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 2021-04-20 11:16 黄盛沛 客户经理

     1、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药品目录》。使用乙类药品或乙类检查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医保比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详见表格)
    2、在医院治疗门诊重症(慢性病),用药不得超过每日规定剂量,携带药品不得超过15日量。
    3、与鉴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治疗无关的医药费用,由个人负担。
  • 2021-04-20 11:13 贾黎黎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8岁以下(含18岁周岁)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交40元,18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年交100元,(一年一交)一般不住院是不能报销医疗和医药费用的。如果是大特疾病,每年9—10月必须到当地医保局办理“门诊规定病种大特病登记”手续,体检的费用和平时门诊看病拿药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一部分,(每年除去门槛费报销60%左右)。 如果没有办理“门诊规定病种大特病登记”手续的,只有住院的费用和住院时检查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一部分,(也是除去门槛费报销60%左右)。 按规定平时门诊拿药和体检检查的费用不能报销。
    我国目前城镇医疗保险中重症范围具体包括的疾病有:
    一般城市规定重症疾病也就是门诊规定病种(不住院也可以报销的疾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以上3种疾病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标准为(即报销封顶),18周岁以下(含18岁)10万元,18周岁以上5万元。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肺心病。每种疾病分别报销2000元。一个患者可以报两个病种。但是每个病种规定达到一个程度才可以申请“门诊大特病病种”。(比如糖尿病要达到有并发症程度,高血压要达到几期,等。)
    由于各地的财政状况不同,一些大城市,或富裕的城市报销的比例要高一些,病种的规定也放宽一些。
    你可以到当地的医保局(医保中心)咨询申请。当地的社区或街道居委会应该也有相关的宣传材料。因为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国家要求必须普及到户的政策。
    所以你尽管到上述单位咨询或索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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