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工伤厂里买了太平洋团体意外险,现在我...

我发生工伤厂里买了太平洋团体意外险,现在我出院了,已经评了七级,我想问一下太平洋保险是怎么理赔的。
连丽红 来自: 网页 2021-04-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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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16:33最佳答案

虽然厂里买了团体意外险,但你有权利要求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赔偿。
“十级工伤”是在哪做的鉴定?一定要经过工伤认定,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赔偿项目,以十级为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7=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果需要计算请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补充回答。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5 16:54 齐晓强 客户经理

    对于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它与个人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一般情况下,团体意外险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各种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等。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算起180天内,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保险的条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算起180天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可按照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中对应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扩展资料:

    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15 16:51 齐春影 客户经理

    受益人应该是员工,所以团体意外险的赔偿金额是给员工的。在发生意外以后,通知保险公司,然后准备好材料如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所需单证,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等等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具体关于团体意外险理赔问题,可以参考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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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16:48 齐晓娴 客户经理

    既然单位里已经帮你交了团体意外险,只能赔付一份。
  • 2021-04-15 16:45 米国超 客户经理

    在厂里因工伤伤残十级的,厂里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另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另应报销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等费用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21-04-15 16:42 黄盛楠 客户经理

    商业保险的赔付按照用人单位与商业保险公司的约定办理。
    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用人单位另外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的赔付,可以作为职工福利,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减轻本身风险的投入,具体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以及用人单位对该投入的规定办理。
    《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2021-04-15 16:39 齐晓平 客户经理

    1.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
    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2021-04-15 16:36 齐昆明 客户经理

    太平洋团体意外险属于公司为你购买的商业保险,其赔偿金额是支付给公司的,其作用在于减少公司的损失。你的赔偿金额还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不用考虑商业保险的赔偿金额,商业保险的赔偿金额都是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的。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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