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绝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死亡认定申请...

单位拒绝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死亡认定申请,家属申请后并已认定为工亡,那么家属该如何索赔
连丽花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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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16:22最佳答案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因此劳动厅行为已经超过规定了。此外工伤认定应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而不是你。
所以这里面有猫腻,建议请一个律师陪同。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9 16:19 龚小芝 客户经理

    申请工伤认定后,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到劳动仲裁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2021-04-09 16:16 黄皓燕 客户经理

    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近亲属、工会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受伤或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生前所在单位和工会、近亲属均可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限为30天,工会和近亲属为1年。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死亡职工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四、近亲属申请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五、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提交原件审验。
    死亡职工认定为工伤过后,即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亡待遇。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 2021-04-09 16:13 赵驻军 客户经理

    如果单位不认定的话,员工可以自行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在单位所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的
  • 2021-04-09 16:10 车广义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工伤申请表,把员工受工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写清楚,提交住院的医疗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工伤认定书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2021-04-09 16:07 龙家锐 客户经理

    申请工亡认定不需要死者家属到劳动部门和工作单位当面质证。
    工亡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方提交的材料,通过调查核实,作出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不是仲裁和审判行为,没有质证程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2021-04-09 16:04 赵颐轩 客户经理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以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间申请的,员工家属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行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2021-04-09 16:01 黄登盛 客户经理

    申请工伤认定是单位的义务.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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