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的集体户口想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大连开发区的集体户口想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到黑龙江省黑龙江那边没有接收单位我能转到社保自己缴纳吗只转移保险不签户口可以吗
黄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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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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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5:50最佳答案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你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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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5:53 连丽艳 客户经理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
2021-04-08 05:47 黄皖生 客户经理
现才政策针集体户口群具体办社保部门问九龙坡区杨家坪物园斜面 -
2021-04-08 05:44 连丽红 客户经理
全国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都应是一样的,首先到你现在参保的地方开具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然后再到你将要转移去的地方的当地社保局参保并将该缴费凭证交与办理保险转移的经办人,当地社保局有了你的缴费记录就会给你之前参保的社保局寄出接收函。具体的你还是到社保局咨询一下,我说的只是全国的一个程序。 -
2021-04-08 05:41 辛培勇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转移:
参保人员跨南京市流动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中止手续后,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需成功缴费一个月后),本人或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三)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保留备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有关信息;
5、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五)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
2、核对转移基金金额;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接续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并记载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
具体手续你可以打12333咨询。 -
2021-04-08 05:38 龚峻梅 客户经理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
2021-04-08 05:35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可以的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跨省流动先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由单位或参保人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社保分中心在核对信息后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就业,由新单位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2021-04-08 05:32 齐敬磊 客户经理
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
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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