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工地没有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哪...

在工地受伤,工地没有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齐晓峰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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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7:05最佳答案

你的家父在工地上班,已有劳动事实,表明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方的过错,应由他们承担责任。你们可以直接去找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这个事属于他们的职责,他们会处理的)。如果这不行你们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不行,你们选择起诉当地的人民法院吧!!
1、没有劳动合同:只有2个办法,一是找到你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认定工伤后索要工伤赔偿;二是无法证明是事实劳动关系时,按人身伤害索赔,但此时你需要提供导致你受伤单位有过错才行,最好是能申请工伤,尤其是在以后可能落下残疾的情况下。
2、争取工伤认定的途径:
(1)收集好你是在为单位工作、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可以是你进入单位时所填写的各种表格、工作服、上岗证或工友证明、老板承认时的录音等。
(2)保存好你在医疗治疗时的各种票据和病历,不要轻易交给他人:如果单位在事故后一个月内不为你申报工伤,你应自己在事故后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索赔。
(3)请注意:一是证据,二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
3、“现在该获得哪些赔偿?有什么依据?标准是什么?
”:
(1)应获得哪些赔偿、依据和标准,是按工伤还是人身伤害索赔时有很大区别。
(2)如果是人身伤害:索赔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索赔项目和数额的计算标准是此解释的第17-29条。
(3)如果能认定为工伤,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及你单位所在地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中的规定。
可以得到的待遇和计算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29-43条。因为此条例在网上较易搜索,不再另附法条,如需要可以再发给你。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3 17:26 赵飞虎 客户经理

    虽然没有保险,但是应当属於工伤了。
    此情况下,企业应当提起工伤认定。若企业在事发後一个月不提起的,则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提起(对口部门:企业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其属於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应当有工伤赔偿。但是,要以伤残鉴定为基础。
    另,在劳动者工伤期间,企业应当垫付劳动者的医药费。
    建议: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在病情稳定後,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获得赔偿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希望可以给你方向。
  • 2021-04-03 17:23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农民工工地受伤,如果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要求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拒绝申报,职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最后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属于工伤范畴,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向直接侵权人索要赔偿。具体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父亲的手指骨折不属于工伤范畴,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申请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补偿,具体数额要参考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计算。
    在省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属于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在注册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受注册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生产经营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受理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但按照注册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2021-04-03 17:20 赵飞蓉 客户经理

    如果干活的建筑工地是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人员本人或其亲属可以依法到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医疗期结束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再通过劳动仲裁就可以仲裁工伤赔偿费用!
  • 2021-04-03 17:17 齐新燕 客户经理

    一般不可以
    工伤应当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工伤治疗及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缴费的不影响要求申报工伤
    人社局认定工伤后没有参保缴费的依法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补偿金及相关待遇
    同时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是一码事,你所想的双份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希望可以帮到你
  • 2021-04-03 17:14 黄盛林 客户经理

    解答如下:
    第一、如果是劳动关系,属于工伤,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进行赔偿,费用大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该2项离职才发放),具体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2011》;
    第二、如果是劳务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伤残补助金、残疾器具补助费等,具体标准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28条。
  • 2021-04-03 17:11 齐景宪 客户经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被您“采纳”
    你现在不用担心没有劳动合同和没有保险的问题,没有工伤保险时,只要你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你们受伤在工作期间,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即使没有工伤保险,用工者也应当依据你们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于你们和老板之间签订的协议,因为属于法定的单方免除自己责任的协议,依法无效,所以工头和老板依然得赔偿你们的损失。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待伤情鉴定出来之后在具体咨询。
  • 2021-04-03 17:08 龚富贵 客户经理

    首先不给买工伤保险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现在出现了工伤事故就更应该合理理赔的,但又不赔偿,你可以去劳动部门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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