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在外地看病的钱吗
齐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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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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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2:21最佳答案
2,那北京举例子,北京当地上的医保,在外地看病不能报销。除非公司已将医保迁移至工作所在地
3,因此对于你说的情况,不能报销的可能性非常大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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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2:36 龚小芹 客户经理
一、医保在外地可以报销吗
异地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必须要满需以下情况,一是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在上三种异地就医报销条件的参保人,要保留好报销所需的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即可按异地就医标准结算。
二、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是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
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
三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有什么要求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二)原始发票
(三)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 -
2021-04-03 12:33 黄盛波 客户经理
1,这位朋友,因为各地社保可能会有一点不同,所以我以我所以地的社保的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让你了解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医保就医释疑
参
某外资企业职员张先生在广州参加了医保,但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外派到杭州工作。张先生担心:“我在杭州病了怎么办?医保能不能给我报销?”
广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政策规定,凡退休后离开广州在国内其他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或者到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只要办妥异地就医手续,都能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且在异地就医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在本市就医一样。因此,只要张先生符合这一条件并且办理了有关手续,即使在杭州生了病,也一样可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但如果参保人没有办妥异地就医手续,在市外住院,医疗费就要由个人负责。需补选、改选异地医疗机构的,在没有办妥再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前的住院医疗费也由个人负责。
张先生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他应该怎么样看病呢?医保中心有关专家指出,假如张先生因一般疾病到杭州的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看门诊,由张先生用现金支付,不能够报销。万一张先生患了重病,符合住院标准,需要在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病(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那么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他个人用现金垫付,在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相关资料,向所属单位申办,再由单位经办人到广州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同时,居住地迁移或原选定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都可再次申办异地就医。如果回本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需办理撤销异地就医手续。
有关专家指出,申办异地就医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境内同一地方居住,二是居住时间满半年。如有一位退休参保人王先生,去年5月计划到海南省其子处居住4个月,再到江西省其大女儿处居住3个月,由于王先生选择到海南、江西两地居住,虽合计居住超过半年,但不是同一地方,这样就不符合申办异地就医的条件。 -
2021-04-03 12:30 符耀精 客户经理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f、身份证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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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2:27 齐晓娜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为:
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有效收据单据(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拿上相关说明和报告材料去报销了。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是: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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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2:24 边友康 客户经理
赵丹是一名新疆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国有企业就职。在北京工作后,赵丹已经两年没有回过家乡看望父母了。今年春节赵丹早早地订购了车票,购买了年货,休了积攒一年的假期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可是令其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家中他就开始发烧不止,在医院度过了整个假期。假期结束后,赵丹匆匆赶回北京开始工作。工作一周后来到单位所在地的职工医疗保险结算部门,对自己生病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可当赵丹拿着单据进行报销时,保险结算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费用是在新疆发生的不属于报销范围,遂拒绝报销。那么,异地看病可不可以从医疗保险中报销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参保的职工就医提供保障。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和享受相应的权利。针对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的保险问题,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此条的规定,赵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部门应对其在家生病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这是赵丹应享有的法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实行异地结算,不仅是法律普遍性的要求,也是对于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关注。 -
2021-04-03 12:18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农村医保在外地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
新农合外地就医在住院后三日内到拿医院确诊证明去新农合备案,出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报销。报销带上身份证、医疗证、户口本、备案登记表、医院盖章的缴费费用明细、住院收费单、病例复印件等。
扩展资料
异地结算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报销范围,以就医城市为准
在异地就医时,报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能不能报销,以就医的城市当地报销范围为准。
2、报销多少,参保地说了算
虽然报什么,要按就医地的标准来,但报多少,得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比如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报销限额,要看患者参保的“本地”标准。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过多异地就医行为,瓜分就医地的城市基础医保基金,而导致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
2021-04-03 12:17 龚宇飞 客户经理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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