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单位是2110年6月份开始办理的...

我在武汉,单位是2110年6月份开始办理的生育保险,我是2010年11月底生的孩子,刚刚满半年,生育保险可报销
赵风莉 来自: 网页 2021-04-02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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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8:23最佳答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如果说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关于怎么报销生育险的问题这可以问公司人事,当你怀孕之后就告诉公司这个事,然后公司会帮你处理的,不过你要做的事先把各种报销单先存根,然后再找公司拿出你的报销单要求报销不然的话公司也很难帮你报销。当然报销的种类有很多比如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等。有的拿到补贴多的可以达到上万块钱,拿的少的也有几千块,这对于很多女性工作者来说已经是不错的福利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2 18:29 梅金荣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问问这种问题还是问仔细一些。
  • 2021-04-02 18:26 黄白燕 客户经理

    不能,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津贴。您只满半年,不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哦。 您可以问一下您现在的单位,看能不能帮您不齐之前的六个月
  • 2021-04-02 18:20 龚子鸣 客户经理

    武汉生育津贴产假完了后申领。

    产假是法定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由单位在你休完产假后申报,社保部门按缴纳基数确定发放。

    相关法律规定: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另行结算。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在下列产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

    (二)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 2021-04-02 18:17 赵飞行 客户经理

    根你所述,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生育保险是以年度来缴纳的,只要你缴纳过,不管你辞职不辞职,只要是本年度,都应该可以报销的。所以你2010年已经缴纳过生育保险,所在你所生的孩子也是2010年,你是可以报销的。
  • 2021-04-02 18:14 赵风莲 客户经理

    • 一、申报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程序:

    • (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2、办理生育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终止妊娠登记需填报“表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办理计划生育手术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术的,还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上述业务在二楼⑤号窗口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登记输机;返还表格一份单位留存,其余由女职工本人交医疗机构; 4、如果女职工为长驻外地人员,还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二份,并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驻地医疗机构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⑤号窗口初审,并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核准。 (二)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出院小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五)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三份)、“表三”(一份)、产检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医疗费汇总清单(以上为原件),及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上为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经复审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医保卡。 三、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时间: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的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终结后30日内。

  • 2021-04-02 18:11 齐晓姝 客户经理

    一、申报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2、办理生育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终止妊娠登记需填报“表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办理计划生育手术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术的,还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上述业务在二楼⑤号窗口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登记输机;返还表格一份单位留存,其余由女职工本人交医疗机构;
    4、如果女职工为长驻外地人员,还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二份,并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驻地医疗机构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⑤号窗口初审,并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核准。
    (二)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出院小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五)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三份)、“表三”(一份)、产检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医疗费汇总清单(以上为原件),及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上为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经复审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医保卡。
    三、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时间: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的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终结后30日内。
  • 2021-04-02 18:08 赵顺财 客户经理

    生完宝贝后第4个月带上出院小结等到社保办理,大概2月后到账。

    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时间: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的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终结后30日内。

    申报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申报程序:

    (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2、办理生育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终止妊娠登记需填报“表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计划生育手术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术的,还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

    上述业务在二楼⑤号窗口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登记输机;返还表格一份单位留存,其余由女职工本人交医疗机构;

    4、如果女职工为长驻外地人员,还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二份,并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驻地医疗机构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⑤号窗口初审,并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核准。

    (二)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出院小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

    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五)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三份)、“表三”(一份)、产检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医疗费汇总清单(以上为原件),及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

    出院小结(以上为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经复审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医保卡。

    扩展资料:

    如何申领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以贵阳为例

    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作用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

    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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