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本人的社保和医保是否由当地就业...

领失业金期间本人的社保和医保是否由当地就业局购买?
龚子顺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9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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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07:15最佳答案

领失业金期间需要缴纳社保吗?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规定不同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9 07:12 黄相森 客户经理

    领失业金期间需要缴纳社保吗?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规定不同

  • 2021-03-29 07:09 边华涛 客户经理

    依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参加其失业前的职工社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这类失业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保险费将从他们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此类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与他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另外,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个人辞职后,所在单位将停止为他缴纳医保,如果想继续缴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只能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1-03-29 07:06 齐晓强 客户经理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社保无需缴纳。
    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应于次月8日前凭身份证、失业证、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带医疗保险卡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接续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失业证(或残疾证,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未就业流动人员持《人事代理手册》)、照片1张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就近办理参保手续;
    非农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参保手续。
  • 2021-03-29 07:03 米国连 客户经理

    五华区的就业局和办理养老保险的社保局都在马市口人民电影院后面,
  • 2021-03-29 07:00 黎琼锋 客户经理

    失业金期间医保社保怎么办
    2019-11-07劳动纠纷4969人看过
    陈林主讲律师
    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向TA咨询
    律师回答: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 2021-03-29 06:57 齐新玉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也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并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养老保险是会中断的,如果不想中断需要自行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29 06:54 连丽红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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