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卡南京生育怎么办

苏州医保卡南京生育怎么办
贾黎黎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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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4:12最佳答案

1、应先携带①南京市民卡;②结婚证;③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到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1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一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3、发生的产前查检、分娩医疗费用直接凭南京市民卡与定点医院结算,不再另行报销。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4 14:24 龚小芹 客户经理

    江苏的生育保险是属地的。只有你的生育保险缴纳地来决定你能否报销。一般来说,你出具转院证明,凭发票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了。所以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确定一下!
  • 2021-03-24 14:21 梅金莉 客户经理

    分娩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基金十个月以上才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以后补缴的不算数的。
    你的生育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解决
  • 2021-03-24 14:18 车巧怡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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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由单位开具,说明其职工在职期间的婚育情况)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生育保险联系单》(可到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苏州生育保险各项费用报销流程
    办理地点
    苏州社保局
    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2021-03-24 14:15 米塞林 客户经理

    生育的产前检查、分娩和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就医时直接持卡结算。
    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凭《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由用人单位到本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从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起按月发放。
    具体规定见:
    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劳社医〔2008〕7号
  • 2021-03-24 14:09 齐新潮 客户经理

    1. 医保不能报销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才能报销生育费用。
    2. 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您妻子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
    3. 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
    女职工需在异地分娩或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申请,可能填写《苏州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市医保中心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异地就医。按规定在当地选择一家生育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作零星报销处理。
  • 2021-03-24 14:06 窦连波 客户经理

    当然可以,但在到南京生育前,应到苏州的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这样才可报销,建议你直接向苏州社保中心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 2021-03-24 14:03 车少静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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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苏州医保卡是否一直在缴纳中?如果停了,则无法报销任何费用
    2、如果苏州医保卡一直持续缴纳保险中,请保存好所有在南京生育所产生的费用单据,可以请单位的人事协助报销相关费用的或者在医保卡颁发的所在居委会进行相关报销流程。
    3、如果还没生,建议在选择医院上最好是公立的大型医院或三甲正规医院,一般均可报销相关费用,另外譬如有关生育的补贴等都是可以回苏州医保卡所办理地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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