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船使用税,到明年...

北京10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船使用税,到明年上保险时一起交行吗?
齐敦益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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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08:13最佳答案

可以交,交强险漏交的一年保险费用不用补缴,但是一般因连续缴纳交强险产生的保费优惠就不能享受了,只能按照基础保费缴纳。此外,在今年缴纳交强险的同时需要补缴上年的车船税,车船税是必须补缴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扩展资料

车辆保险的购买建议

1、交强险必须购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2、新车险种应“求全”

除了国家强制规定购买的交强险,新车主还需购买一些必要的商业险种,其中包括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

3、附加险种酌情买

车主还可以根据自己汽车的实际状况与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附加险。这些险种包括:单独玻璃破碎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

要提醒大家的是,新车新手难免磕磕碰碰,发生事故的频率也相对较高,因此,保险专家建议车主,如果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新车,按要求您必须购置全险;如果您采用全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新车,您本人又是一名新手,为了减少损失,可以考虑购买除自燃损失险外的所有投保内容。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2 08:28 辛培兵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您的爱车如果是新购买的,且没有缴纳过车船税,就要到所在区县的地税缴纳。如果已经缴纳过车船税,今年的缴纳可以在购买交强险时一并缴纳。

  • 2021-03-22 08:25 黄盛波 客户经理

    按税法规定,车船税车船税是一年一交,按年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意思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都可以,迟交会产生滞纳金。但实际上,车子年审时也会查车船税,那我们就得在年审前把车船税交了。如果你的车子当年不用年审,在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车船税就可以了。
  • 2021-03-22 08:22 齐晓娥 客户经理

    按税法规定,车船税车船税是一年一交,按年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意思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都可以,迟交会产生滞纳金。但实际上,车子年审时也会查车船税,那就得在年审前把车船税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 2021-03-22 08:19 连伯才 客户经理

    需要看你的交强险是几月份到期,如果是当年的车船税,年底交清就可以了,如果跨年交车船税,就会有滞纳金了。
  • 2021-03-22 08:16 龙小语 客户经理

    车船税可以年末缴纳的,车船税的缴费周期为一年,即当年缴纳的车船税就是当年的车船税。根据所述可以在第二年十二月份交强险到期时和交强险一起缴纳的。
  • 2021-03-22 08:10 车广东 客户经理

    车船税可以年末缴纳的,车船税的缴费周期为一年,即当年缴纳的车船税就是当年的车船税。根据所述可以在第二年十二月份交强险到期时和交强险一起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二条 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第十九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22 08:07 齐敦禹 客户经理

    交强险不用补交上一年的费用,只是连续缴纳交强险产生的保费优惠就不能享受了,只能按照基础保费缴纳。一般当天办理第二天生效。但需补交车船税,目前车船税是保险公司代地税收的,脱保一年以上的,需要补交脱保年度的车船税及滞纳金,保险公司平台自动生成,无法更改的。

    交强险条例关于交强险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北京免贴交强险标志不被外地认可

    2016年年底,北京市启动了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为在京车主购买车险提供了方便。然而北京新规中“不需再将绿色的交强险标志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的便民之举在全国其他城市还未获得普遍认可。

    近日多名车主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称,自己虽然携带了打印的电子保单,但依然被外地交警以“未张贴车险标志”为由开具罚单。保险行业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有34位北京车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处。

    北京保监局表示,北京地区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且实施前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认可和支持。今后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能够周知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为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提供支持。被外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车主,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经济补助。

    目前确实存在着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电子保单试点情况掌握不一,对电子保单的打印版认识程度不同,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给车险消费者外地行驶、注册登记带来了不便。

    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电子保单作为新生事物,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地区试点情况掌握和理解认识程度不同,需要接受认可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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