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一年合同公司以第一月没做满自然月为...

跟公司签一年合同公司以第一月没做满自然月为由不帮交社保有没有法律依据
车庆云 来自: 网页 2021-03-1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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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4:07最佳答案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或者予以补偿。
2、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3、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9 14:25 符腾丹 客户经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员工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员工购买,这里分2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员工不愿意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为其购买社保。

    如果一个员工进入一个单位,自己主动要求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事后被发现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用人单位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简单说就是不需要进行处罚。毕竟是员工自己放弃自己福利,用人单位又不能强迫他,吃亏是员工而已。


    一、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假如是用人单位故意不跟员工签订合同这种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面临2种处罚情况。

    01、为员工补齐未缴纳社保时间段。

    员工面临这种情况,可以找劳动局帮忙,给公司压力,让公司为你补上没有缴纳社保的时间段。同时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签订合同,员工已经入职没有超过1年,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最多可以拿11个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2、用人单位超过1年没有补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限期限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该员工已经入职超过1年,公司又没有补劳动合同,按照法律上条例,就视同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员工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以此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除了员工自己放弃社保权利,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要是真的不买社保,那么这样单位还是早点离开,不值得你为其卖命。

  • 2021-03-19 14:22 龙展航 客户经理

    法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要买社保。就是说你进入公司开始公司就应该帮你买社保(部分自己承担),而不管试用期、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帮你购买,或者到当地社保机构投诉,但是估计补缴的话希望不大。
    就算合同注明“试用期满以后缴纳五险”也是与法规相抵触,无效条款来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付双倍工资的。
    其他具体的你看着办吧。
  • 2021-03-19 14:19 齐晓峰 客户经理

    公司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从2009年11月19日算起。试用期是在合同期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不能说没有合同,而是公司没返还给你(因你签了字,你说没有公司就马上会举证有)。不管公司有无交还给你合同,你都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法保护的,如果没有合同公司还必须支付赔偿金,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要求社保按照入职之日交。这个依据在: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2021-03-19 14:16 齐明明 客户经理

    不合理:
    1、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社保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你的试用期超期了,社保也应缴纳,并对之前的予以补缴的。
  • 2021-03-19 14:13 齐新玉 客户经理

    要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也得不到法律支持。要求补缴社保是你的合法权益,法律支持你。如果你有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会追诉回一年社会劳动保险。
  • 2021-03-19 14:10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公司要半年后才给交社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19 14:04 黄皖疆 客户经理

    回答如下:
    标题:公司要半年后才给交社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LZ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
    且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的”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规定,生效日期应为上岗
    之日(签订日期应为签订合同当天),根据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LZ可
    以要求从2009年1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工作满1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在岗期间发生了药费、工
    伤等情况,其所有费用应比照社保规定,有公司负担。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
    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款:”中的第七款“社会保险”,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至2009年11月。
    最后,希望LZ能先咨询社保机构12333和单位所属地区社保的仲裁机构。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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