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怎么样缴纳养老保险
龚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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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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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11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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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临时工补缴养老保险步骤:
首先需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缴纳养老保险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缴纳(想要补缴之前的需要和单位和社保部门协高);
第三,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也应为用人工员缴纳养老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
(一)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国家公务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并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用通俗的话说,聘用人员就是指正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包括计划内临时工和计划外临时工,既包括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也包括没有签订聘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性用工。
《事业单位聘用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从2003年6月1日起正式为聘用人员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延期办理的应从2003年6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按照有关规定,凡机关事业单位中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现在岗工作的聘用人员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时,需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被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被聘用人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有聘用合同书的还应携带合同书。
(二)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发工资。月平均实发工资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某聘用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元,我省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1077×60%=646.2元,那么该聘用人员的缴费基数为646.2元);月平均实发工资高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缴纳。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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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23 齐晓怡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取决于现在的拟参保地社保部门是否同意接收(虽然新闻说可以转移了,但真正实现至少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做到,这里涉及到统一缴费基数、保费对接比例等很多大的工作要去做)。
如果同意则需数据同意接收的文件,持该文件到你的原参保单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工作。至于以前的缴费是否能够转出则取决于远参保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政策(目前北京只能转出部分缴费)。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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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20 龚宇飞 客户经理
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原则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 -
2021-03-13 17:17 梅金荣 客户经理
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原则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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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14 齐晓峰 客户经理
方法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原则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
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清理规范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符合规定的享受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建立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规范,不允许享受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省境内2006年1月1日前发生的参保人员多重缴费,要分清情况,妥善处理。
属于多个账户在不同时间段发生的缴费,要及时转移,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续。
属于在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的多个账户缴费,保留最晚建账参保地的个人账户,本人自愿,也可保留建账时间长的参保地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合并到保留的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不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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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08 辛培刚 客户经理
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无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
(一)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参保缴费
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在岗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并由单位代扣代缴。
(二)特殊群体人员参保缴费
1、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帐户,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低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以后每年递增10%,至2010年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选择低档缴费的,退休时计发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应降低。
2、从2006年起,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并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采取先缴费后补贴的办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暂定3年。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4050”(即女40岁,男50岁)以上的人员,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2%(即缴费金额的60%);“4050”以下的人员,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即缴费金额的40%)。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其缴费基数只能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不能选择低档缴费基数。
三、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
参加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不论是否再就业,都应及时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年度为当年的4月至次年的3月,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选择按月、季、半年、一年办理缴费手续。对跨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将按《征缴条例》规定计算利息和滞纳金。
四、法律责任
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2021-03-13 17:05 齐新玉 客户经理
临时聘用人员,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因为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工伤保险,一般公司应该给缴纳,因为发生事故,如果不缴纳工伤保险,公司要自己赔偿的。具体参照如下几条:
一、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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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7:02 符育明 客户经理
一、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综上,临时聘用人员,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因为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工伤保险,一般公司应该给缴纳,因为发生事故,如果不缴纳工伤保险,公司要自己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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