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什么时候离职,可以不承担单位交的那部分...

当月什么时候离职,可以不承担单位交的那部分保险费用
赵飞行 来自: 移动端 2021-03-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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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15:47最佳答案

15号后离职,单位应当为其缴纳当月社保。

(1)一般来说,单位停止缴费,是根据职工的在职时间确定的,如果月底离开单位,当月可以缴纳,如果月初就离开了,可以不缴纳,对于这个,没有一个专门的规定。

(2)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 的,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但劳动者工作不足一个月提出辞职,那么单位还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的,因此,劳动者离职当月没有产生社保费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6)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

四川网友咨询辞职后社保接续问题 官方解答.人民网[引用时间2018-5-11]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08 16:08 齐显尼 客户经理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加上劳动法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原单位进行支付,在哪里上班领取的当月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缴纳社保。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应该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具体的实际中,为了具有可操作性,社保局原则是这样规定的:以15日为界限,15日之前离职的,原单位可以不交;15日之后离职,由原单位进行社保缴纳。
    个人社保应不应当由原单位承担,取决于你离职审批下来日期为主要。如果15日之前离职的话,所在的原单位就没有义务去承担社保,如果审批日为15日之后,原单位就需要为你缴纳社保。
  • 2021-03-08 16:05 赵颖辉 客户经理

    员工离职当月工资不足一个月工资,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吗?如果你个人想交当月的社保,可以维持交当月的社保。
  • 2021-03-08 16:02 辛培军 客户经理

    要看你是什么时候离职的,如果你月初离职,公司是可以不给你缴纳社保的。
    全部由你承担肯定是不合法的。不过,鉴于你13日之后就不在职了,可以对公司承担的部分进行折算。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计较这个的
  • 2021-03-08 15:59 齐新潮 客户经理

    15号离职,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

    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15日当天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

    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08 15:56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可以要求公司为你交当月的社保。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严格来讲,当月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还是应由单位来承担。社会劳动保险是以月为单位来缴纳费用的,无论当事人这个月出勤几天,都应该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

    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 2021-03-08 15:53 龙小语 客户经理

    15号离职,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

    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

    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15日当天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你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引用时间2018-1-11]

  • 2021-03-08 15:50 齐晓天 客户经理

    原公司是有义务给个人缴纳当月社保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上班领取当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没有表明关于发工资周期的问题。

    所以个人可以看一下个人劳动合同解除日期是到什么时候,如果15日当天,有工资就应该缴纳社保,但是现在很多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规定,15日之前离职就不给缴纳当月社保,所以个人还是跟公司确定好,以免造成社保断缴的情况产生。

    如果离职之后没有找到新工作,可以找社保代缴公司人人保进行缴纳,享受与在职员工一样的社会福利享受,缴纳的是五险,每月交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了。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扩展资料

    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根据《保险法》第4条的规定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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