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城镇退休职工医保费按当月退休工资的多...

兴化市城镇退休职工医保费按当月退休工资的多少比例扣,退休工资27OO元应扣医保费多少,返还个人帐户多少,要扣多少年...兴化市城镇退休职工医保费按当月退休工资的多少比例扣,退休工资27OO元应扣医保费多少,返还个人帐户多少,要扣多少年展开
龚峰景 来自: 移动端 2020-07-0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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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16:03最佳答案

应该是你错了。工资扣社保费用,医保40.18,可能还含有大额医疗保险的每月7.00元(武汉的标准)。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单位出8%。而打到你医保卡上的钱属于医保的个人账户,按照你的年龄(在职),是缴费基数的3.1%~3.7%。
个人帐户资金以职工、退休人员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月计入。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①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
②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
③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④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按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计入;
⑤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5.1%计入。
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
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划入基数。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0-07-02 16:24 齐敬甲 客户经理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有两种:
    1,一种是按照当地社评工资的8%缴纳个人账户里有钱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满的25年退休后就不用再缴纳医疗保险照样享受医保待遇。
    2,按照当地社评工资的4%缴纳个人账户里没有钱同样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后照样享受医保待遇不用再缴费了。
  • 2020-07-02 16:21 齐晓娇 客户经理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险机构为参保人设立的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及其利息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用于门诊医疗费支出和定点药店购药。并且可以结转和继承。
    2、什么是自费药?什么是自付费项目?
    凡不属于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如保健药品等都是自费药,不在报销范畴。
    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有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之分,凡属于乙类药品目录的,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这就是自付费项目。此外,特殊诊疗费,如CT、核磁共振等也是自付费项目。
    3、一个自然年度是如何划分的?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度。假如,你在2004年12月30日住院,2005年1月5日出院,那么涉及的报销额度计算在2005年里面。
    4、定点医院是怎么选择的?如果我这次选择了在A医院治疗,是否意味着以后都要固定在这家医院治疗?
    定点医院是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经社保机构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医院。你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没有固定。
    5、出院后,我需要在哪里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你所在医院计算机与社保局已经联网,就通过划卡在出院时与医院直接结算;如果是没有联网的医院,则由你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局报销。
    如果是在市内住院,出院后两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如果是在市外,出院后3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报销地点在成都市社保局三楼医疗处,需要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案例分析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条款比较复杂,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政策,我们用案例分析来解读。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块:门诊和住院。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A、住院报销
    总的来说,住1级医院比住3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举例一4.6万元以内的情况
    陈某今年4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掉医疗费3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陈某这次能够享受到的报销额度为:
    (30000-8084×12%)×[(75+40×0.2)÷100]=29029.92×83%=24094.83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094.83=5905.17元
    如果住定点1级医院,能够报销的额度就是:
    (30000-8084×5%)×[(75+40×0.2)÷100]=29595.8×83%=24564.51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564.51=5435.49元
    举例二超过4.6万元的情况
    刘某今年5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去医疗费6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应报销基本医疗费为:
    (60000-8084×5%)×[(75+50×0.2)÷100]=59029.92×85%=50175.43元
    可是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成都市目前就是46336元。而刘某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应报销费用已超过该上限。
    所以,他这次能报销的实际费用为46336元,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为:
    60000-46336=13664元
    B、门诊报销
    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用于本人在药店刷卡买药,或是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门诊时,个人账户中没有余额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有节余的归自己所有,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下面,我们分别就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予以说明。
    在职职工
    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举例
    王某今年30岁,月工资10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000×2%)+(1000×0.02%×30)=26元
    江某今年52岁,月工资1200元,每月划入江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200×2%)+(1200×0.035%×52)=24+21.84=45.84元
    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
    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
    举例
    张某今年61岁,月基本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张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1000×2%)+(1000×0.035%×61)=41.35元
    黄某今年62岁,月基本养老金800元(低于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黄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965×2%)+(965×0.035%×62)=40.3元
    自由职业者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成都市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965元)
    举例
    朱某今年40岁,为自由职业者,每月划入朱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
    (965×2%)+(965×0.02%×40)=19.3+7.72=27.02元
    职工医疗保险指南
    1、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并公布的地方定点医疗机构。
    2、门诊如何看病?
    定点医疗机构:
    社保处公布的联网定点药房均可直接刷卡就医购药,费用直接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可就医购药,费用先自行垫支,后到辖区铁路医院报销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就医流程:
    医疗机构: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费用输入微机→冲销个人IC卡账户→检查、处置、取药。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凭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现金支付→处置、取药→持有效凭证→单位所在辖区铁路医院冲减个人账户。
    费用报销:
    医疗机构均可直接刷卡冲减个人账户资金,地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后持相关票据到统筹区规定的机构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自理。
    3、危急重症抢救应注意哪些?
    救治原则:
    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可就近在定点与非定点医院抢救治疗。
    因急诊抢救而就近在非定点医院抢救者,经临时处置后应及时转回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及时转回者,应在3日内(节假顺延)由家属或单位持急诊抢救证明、病情摘要到局社会保险管理处(贵阳、重庆医疗保险管理部)审批备案。
    费用报销:
    与住院医疗费报销计算相同。如急诊抢救后入院治疗,费用统一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是指参保人员患病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
    二、门诊特殊疾病的种类
    各统筹区内规定不同,其中:
    在川单位:分为两类,第一类:明确诊断后,可以在门诊依靠药物进行治疗的疾病:①糖尿病;②高血压病Ⅱ、Ⅲ期;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甲亢病;⑤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⑥精神病(稳定期);⑦肝硬化;⑧甲、乙、丙、丁、戊型肝炎;⑨肺心病;⑩帕金森氏病。第二类:病情稳定后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疾病:①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②慢性白血病;③系统性红斑狼疮;④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⑤肾(肝)移植术后的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在黔单位: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在渝单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1型、2型;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8、风湿性心脏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 、偏执性精神障碍;14、结核病。
    三、门诊特殊疾病的管理原则
    原则是:实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定费用控制标准、定补助时限等。
    四、
    1、在单位所在辖区医院申报,需携本人病情的确诊资料(检查、化验报告等)到该医院医保办填写《成都***在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明确申报病种(在渝地区在本单位领取申请表)。
    2、医院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相关复查,明确诊断结果,提出治疗方案、药品名称及治疗时限。
    3、医院按月将申报表资料汇总报送社会保险管理处,经审批同意后标记个人信息并通知各医院,由医院通知领取申报表的个人留存联和门诊特殊疾病专用处方,这时起就可以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了。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在个人备案的当地地方定点医院就医,但需先在社保处领取申报表,填写后在该医院盖章,附相关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审批。
    五、怎样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原铁路医院:直接刷卡,应由个人支付部分先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现金支付,应报销部分通过网络自动报销。
    异地安置职工在地方医院费用:按季度交单位到社保处报销。
    六、费用报销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
    (1)在川单位:门诊特殊疾病按照自然年度累计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一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4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在职40%退休6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在职1000元、退休1500元。二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97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80%的比例支付;
    (2)在黔单位:每一自然年度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700元以下(含700元)由个人负担,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元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个人负担5%。
    退休人员按上述各段个人自负比例的70%负担。
    (3)在渝单位:门槛费标准与住院同,一年按一次计算,由个人自付。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同一患者在两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门槛费。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在上述进入统筹报销后剩余的部分补充医疗按照在职70%退休9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均报销90%。
    3、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给个人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基金封顶线。
    5、住院及报销有哪些规定?
    一、如何办理住院、出院手续?
    1、医院: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只交纳属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2、社保处公布的地方定点医院:凭《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身份证、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复印、备齐相关报销资料→结算→全额垫支医疗费用。
    出院时需备齐报销资料:当地省市规定的医疗统一收据第一联(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原件)、客观病历复印件、急诊病历(急诊抢救)、单位证明,报销时附医疗证、卡。
    3、局管内非统筹区原铁路医院:就医流程与地方定点医院一样,但报销时仍享受相关待遇。
    二、费用报销办法是什么?
    统筹区内医院:不需再报销,出院结算时已通过网络报销。地方定点医院和局管内其他原铁路医院: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重庆、贵阳医疗保险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报销金额电汇至单位,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现金。
    实例说明住院报销计算办法:
    (一)在川单位:
    例1、退休职工方某,1934年8月出生(已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产生了290000元医疗费。其中自费费用2500元,乙类药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共30000元,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共30000元,血费5000元。
    其中:符合规定的费用=290000-2500-30000×20% -30000×36% -5000×60% = 267700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报销比例=(75+70×0.2)×100% = 89%
    统筹支付金额为(267700-970)× 89% =237389.70元。
    因为237389.70 > 统筹支付封顶线35000,所以实际统筹支付金额为3500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补助:
    (35000/89% - 35000)× 90% = 3893.26元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助:
    总费用=267700-970-35000/89% = 227404.16元
    补助金额=227404.16×90% = 204663.74 元
    因为204663.74 > 150000,所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150000-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支付3893.26=146106.74元。
    补充保险报销总额:3893.26 + 146106.74=1500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总额:
    35000 + 150000 = 185000元
    个人需要自付:290000 - 185000 = 105000 元。
    如果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付为255000元。
    (二)在黔单位
    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2000×20%=24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1200×20%=24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5000-900 ×20%=820元
    第二段:10000-5000 ×15%=7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 ×10%=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 ×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5000-900 ×80%=3280元
    第二段:10000-5000 ×85%=42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 ×90%=4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 ×95%=11742元
    以上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27360-900-23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23772+1881.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30000-25653.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1680-110-420×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486-560)×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 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1486-560-694.50)×70%=162.50元
    (3)合计: 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1680- 694.50- 330.05= 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有哪些规定?
    1、总原则: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的20%及其他限制报销比例以外的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超过此标准的费用才给予报销):
    (1)在川单位: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5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8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
    (2)在黔单位:三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标准依次分别降低200元。最低门槛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元。
    退休人员的门槛费按上述标准分别降低200元,但不得低于最低门槛费。
    (3)在渝单位: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
    一年内在原在渝铁路医院住院治疗,门槛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金额,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在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5000元/年。
    (2)在黔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9000元/年。
    (3)在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2000元/年。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只报销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
    (1)在川单位:
    报销金额=(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20%)×(75%+年龄×0.2%)。
    (2)在黔单位:
    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至15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至封顶线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3)在渝单位:
    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 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 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 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 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住院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20%)×相应百分比系数。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槛费
    原铁路医院住院〃门槛费〃:补助在册职工30%、退休人员60%。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余额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70%、退休人员90%。
    (3)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均为90%。
    (4)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保险最多可报销15万元。
    成都高新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
    凡农民到高新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二)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以内的,均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农民因工受伤、致残等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解决,不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2、报销标准
    (1)门诊医疗费用
    凡在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门诊治疗,诊治费超过10元者,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0元;未超过10元者,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
    (2)住院医疗费用
    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起付费为100元,超额部分报销45%;在区社保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3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35%;在区社保定点的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7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25%。
    农民在外出务工期间,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除自费部分外,其余费用报销25%。
    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分次结付。全年个人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
    高新区享受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的农民可同时自愿参加农村医疗保险,但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报销。
    3、报销程序
    医药费用的报销结算坚持简便、就地、快捷的原则,参照社保医疗报帐程序,实行两级结算。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农民及时结算;社会事业局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结算1次,年底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免费体检费用进行结算。
    (一)门诊费用
    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及时结算。
    (二)住院费用
    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和经批准同意到一级以上的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由农民个人先垫支,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农民外出务工,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另:
    住院“门槛费” 众多医保病人心头的“糊涂账”
    记者随后采访了成都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唐韬。唐韬说,“门槛费”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准确的称谓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称“起付线”,它并非是社保局或医院额外向住院患者收取一笔费用,而是政府为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所划定的一条报账底线。即,社保局只按规定对介于“起付线”与“封顶线”之间的费用予以报销,而低于“起付线”的这部分费用则由患者自己承担。设置“起付线”,目的在于建立职工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机制。据介绍,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与医保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医院与个人结算”。成都市至今执行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4.2元,二级医院646.72元,三级医院970.8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逐次降低1%。2001年,成都市劳动局又规定,起付标准降低后,不得低于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 2020-07-02 16:18 米大丽 客户经理

    退休员工还扣医保费用吗?不了解你的城市怎么管理的,是你医保交费年限没够没有办理医保退休吗?
  • 2020-07-02 16:15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宁波医保需要交满15年才可以退休后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项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不足15年的,对按企业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自由职业者、失业职工由个人)以办理时全市上年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5%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对按机关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公务员补助金和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指《暂行规定》施行前,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视作缴费年限加上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 2020-07-02 16:12 齐文生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
    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2000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2001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按照规定,在1月1日新政实施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按原有规定执行。新政实施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调整为: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基数为本人退休年度申报的缴费工资,缴费比例为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在职人员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在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不受年限限制,但是退休后单位仍要承担退休职工每月15元的大病救助费用。
    医疗保险交费年限全国互认并累计
    医疗保险一年交多少钱?
    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型,不同类型不同医疗保险年度缴费金额不同。例如2017年上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7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70元;
    2、60-69岁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
    3、19-59岁人员: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
    4、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
    例如现行东莞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11%,个人缴费2%。
    201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我国并未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据往年数据显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2017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基数】: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缴费比例】:不同城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例如上海用人单位医保缴费11%,个人缴费2%。
    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作用
    1、缴纳医疗保险费最大的意义就是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现在很多人还是会特别的关注医疗保险这个内容,当然在进行医疗保险的时候,自然也会特别的关注相关的费用的。因为只有我们够买了这样的医疗保险,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才能够更加的安心,才能够让工作的效率提升了不少。也正是因为具备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即便是遇到了一些医疗问题也不用太过担心,因为医疗保险费可以帮助我们轻松的解决。
    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其实对于社会的分化也是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让现在的医疗保险费变得更加的轻松了,对于很多人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帮助。有了医疗保险费用,很多人不用担心看病费用,社会当中有一些人因为缺钱而看不起病的,最后也结束了生命。但是,如果之前有对医疗保险费缴纳,那么则不用担心医疗费用问题,生活自然也可以变得更加的轻松。
    3、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其实对现在社会安定也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医疗保险让我们现在的很多人能够看到起病,减少了大家看病的经济压力,在这样的社会福利下面,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安定,这对于我们很多朋友都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大家的关注。

  • 2020-07-02 16:09 齐晓威 客户经理

    以达州市居民医保为例,医保是按照年度缴纳,而不是按照每月缴纳。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一次性参保缴费。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为当年度参保缴费办理期。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以下简称“保险年度”)。

    居民因下列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保险年度内凭相关证明材料中途参保,并按当年居民医保费全额标准缴费。

    (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

    (三)复员退伍的;

    (四)刑满释放的;

    (五)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上学因故休学、退学或毕业的。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应由征地部门代缴居民医保费的被征地居民,由征地部门按个人缴费标准为其办理参保缴费。非政府征地项目的被征地居民,应由项目业主按规定一次性缴纳20年居民医保费。

    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生育医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门诊重症疾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并按规定参加大病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 每个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除大病保险赔付外,各项报销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18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0-07-02 16:06 齐春春 客户经理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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