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吉林,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到网上有私...

我在吉林,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到网上有私人留电话的说能办,又怕被骗怎么办?
齐晓平 来自: 移动端 2018-08-0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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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5 13:39最佳答案

1、急需用钱时切莫太着急,随便轻信一家网贷机构。一定要认真辨别筛选。2、任何一家正规的贷款公司都不会以各种名义让你交手续费或者签订各种保险。
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找你们吉林的银行申请正规贷款,或者网申找信贷品牌进行借贷。建议大家维护好个人信用评级,优先使用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如果有短期小金额的资金周转需求,可以优先考虑网贷平台产品,完整查看贷款合同模板,保证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当然,如果您想省事又省心,可以找我们汇财吧平台协助您办理这些业务。

其他回答(共4条)

  • 2018-08-05 13:51 连佩忠 客户经理

    一、在营口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户籍是在长春的,是可以在老家吉林长春买房使用的。异地贷款,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开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 2018-08-05 13:48 齐新燕 客户经理

    据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长春市的低
  • 2018-08-05 13:45 齐春敏 客户经理

    申请住房公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
    6.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 2018-08-05 13:42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可以用,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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