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在上海缴纳公积金,现在公积...
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在上海缴纳公积金,现在公积金转回合肥就能立马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了吗? 你好,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转回合肥就可以贷款买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以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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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1:19最佳答案
你好,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转回合肥就可以贷款买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城市的正式居住或有效居住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前,连续半年以上;
5、可以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协议购买自用住房;
6、借款人与购房合同必须与购房人一致,购买共同财产(除配偶)外,必须出具书面同意房屋抵押。
其他回答(共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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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1:31 符耀精 客户经理
凭身份证到最后参保所在地的区(县)社保中心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拿着凭证到合肥的社保部门申请转入即可。另外,申领完凭证,要到医保中心申请医保转移,到失保中心申请失保关系转移。
至于公积金,目前不能全国转移,但是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上的钱。 -
2018-05-15 21:28 龚崇松 客户经理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提取。
但是,因为这是一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提取,原账户注销后不能重新开启,可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后不能复活,需要工作单位办理新开个人账户,由单位专办员去办理。具体流程:单位专办员凭数字证书(密匙)直接在网上办结,个人账户设立后,职工身份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自动发起联名卡制卡。
如果在上海社保建立的是一般账户(也就是说在上海首次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或女未满40周岁),而不是临时账户,可以申请转回。 -
2018-05-15 21:25 赵颖轶 客户经理
可以打12329 公积金热线,核实是否可以申请异地贷款的冲还。如可以,手续如下: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
2018-05-15 21:22 黄相森 客户经理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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