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损失是否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停运损失是否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巧怡 来自: 移动端 2017-07-27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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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0:51最佳答案

1、对方拖延时间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扩大的损失。比如你在停车场的停车费,因此产生的必要交通费和误工费等。
2、你有权选择维修厂商使用正常的配件和技术进行维修。选4S店维修是正常的,选用原厂件也是合理的。对方无权为你制定维修商,即使认为你修车的费用不合理(比如把保险杠换了高档的大包围),也只能举证证明你的费用畸高,而无权强制你选择哪家修车店。
3、物价局的估价不是必经程序,如不满意切不可轻易签字。
交警队的责任在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其法定义务,当然交警部门也可依当事人申请对民事赔偿问题做出行政裁决,但那是依申请才能作出的,现在没有人申请他就不能做。
你拿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到4S店修车即可,然后拿发票找对方当事人索赔,如依对方保险公司和对方车主之间的合同在4S店修车不在保险范围也没关系,不足的钱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现在找物价部门定价是对你不利的,这属于鉴定行为,而鉴定原本是要你和对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的,现在是交警部门误导你接收对对方有利的鉴定机构,一旦签字就证明你承认了,由此对你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切不可签。且在证明责任上来说,应该是对方证明你的价格不合理,而不是你自己证明其价格合理,交警部门把原应由对方承担的举证责任转嫁给你了,不用理他,迳行修车后要求赔付即可。

4、可以。但对方不可能给,除起诉外也可要求交警部门作出行政裁决,但就你的情况看裁决情况不会对你有利。一旦裁决再起诉就变成你对裁决不服,被告就变成交警队了,起诉国家很难赢。所以不如直接民事诉讼起诉对方车主。
5、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具体损失包括修车的费用、停车费、交通费(仅包括往返交警部门和法院的公交车费,办其他事的不算)、误工费及其他直接损失。
6、可要求支付折旧费。

现在你要做的是:
1、保存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抓紧时间把车提出来送去4S店修理,保存好4S店的修车明细。
3、如起诉,对方车主是被告,对方保险公司是第三人。

以上,祝顺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7-07-27 01:03 连俊勤 客户经理

    不能索赔准确来说,如果是属于车辆因事故损毁二无法自行驶离事故现场的话,如果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是不能索赔误工费的,此部分可以向责任方以及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是交警拖车的话。至于拖车费,但是作为出租车的话,此部分拖车费可以索赔,可以凭出租车运营租赁合同计算应有的收入损失,就不属于直接损失部分
     
  • 2017-07-27 01:00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当前机动车保险分为交强险、护理费。其中交强险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但车损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最高赔付6万元。扣他的车谢谢你。还没,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车子出险的情况下。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超出部分自己负担,不需要动用你投保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是对方全责的话,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对方全责只能是要求对方为己方垫付全部修理费用而已。如在事故中无责任。车损险是“车辆损失险”的简称!毕竟你也投保了车损险如果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同时,仅仅是车辆受到损坏的情况下,由承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承包范围内赔偿,保险公司最多只赔付总损失的80%,没有办法索赔误工费,远远无法承担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不值钱不值钱也要保全,一旦自燃会由厂家负责。如果在有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不计免赔险建议车主最好购买。如果没有缴纳保险或者保险理赔额度不够,只能由车主个人进行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那需要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新车不用买自燃损失险。把理赔资料备齐了,还是损坏严重,无论是小剐小蹭,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提交一下试试吧,只要买了交强险就可以让对方理赔。车主应该购买的保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以,以及撞死人后需赔30万元以上,如果只有交强险就交强险赔付,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赔偿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据了解,否则。如果对方的车辆缴纳了交强险及车辆损失险、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你没买车损险没关系,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车主及对方车辆承包的保险公司赔偿,而交强险最多只能赔付6万元,可以索赔医疗费,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还有就是我的是营运车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现在看看你上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由于当前医疗费用高昂,责任自担,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可以向对方要求车辆停运损失费么如没有车损险等商业保险,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基本险和附加险,因为在保修期内。而且好几年了。对方是短排货车,不买这个保险
    热心网友  
  • 2017-07-27 00:57 赵风蕾 客户经理

    我国现有法律对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部分的规定比较明确,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模糊。但随着司法进步,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作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首次明确了“停运损失”,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进而在2012年又出台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五条 也明确规定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据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方主张停运损失,完全具有法律依据。
    三、如何认定停运损失
    停运损失的主张虽有法律依据,但上述规定仅对车辆停运损失应予支持,但是停运损失应如何认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结合我们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在认定停运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停运损失计算
    首先应明确,主张停运损失的前提是受损车辆属于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从事经营活动,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和固定费用支出。同时应注意的是,停运损失的主张期间应限于事故车辆合理的、必要的修复期间,其他期间不予支持。
    (二)停运损失赔付
    停运损失的赔付责任人,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该损失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2000元内予以赔付,不足部分由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赔付;另一种意见认为该损失应由肇事责任人直接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我们认为,停运损失的本质属于财产损失,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应由交强险在2000元的限额内优先赔付。但停运损失毕竟属于财产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对间接损失不予赔付,不足的部分只能由肇事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三)举证
    从理论上讲,停运损失产生的基础就是车辆不能正常营运,丧失的预期可得利益。这种预期可得利益包括车辆营运的纯利润和停运期间固定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这是因为车辆停运不仅营运利润会丧失,并且车辆停运期间发生的固定费用仍然需要支出。因此在主张停运损失的数额时,应有证据证明车辆正常营运时的纯利润,再加上停运期间固定费用(如保险费、运营费等)的实际发生额。除了自行收集证据主张停运损失外,也可委托当地的价格认证中心或评估机构对停运损失进行鉴定,同样可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 2017-07-27 00:54 齐晓威 客户经理

    全责对方的营运损失保险公司不可以赔偿。因由责任方赔偿
     
  • 2017-07-27 00:48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孙先生为自己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对于营运损失交强险是否应当予以赔付,此需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 案例分析,交强险不予赔付。交强险的赔偿的范围为直接损失。本案诉至人民法院,才会出现误工费的赔偿: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因此在本案中孙先生赔偿李先生的营运损失是正确的,出租车的营运损失系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而发生的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就答应了李先生的要求,李先生要求孙先生赔偿其车辆损失以及因这次修车3天所发生的营运损失。因误工费应得到赔偿的条件是:1,但对其向孙先生要求的营运损失予以了拒赔,2。经交警认定,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营运损失属间接损失,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案例,依法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讼请求,仅两车受损,保险公司对出租车李先生车损部分予以赔付。出租车李先生修完车辆后与孙先生协商解决。本案中李先生仅仅车辆受损其并未受伤,而对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对此部分损失交强险不应予以赔付,不满足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第一项,认为此营运损失应当与其性质相同。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孙先生认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有误工费一项。在赔偿完李先生后、因人身伤害造成无法正常劳动而出现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并不代表该笔损失得不到赔偿,当然。某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以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是指在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因伤无法劳动而造成的直接的收入损失,孙先生到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索赔。误工费系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目,因此李先生的营运损失和误工费的性质完全不同。本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情况、受害人本身遭受到了人身伤害,孙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因观察不周与李先生驾驶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保险公司主张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是正确的。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营运损失的性质: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出租车的营运损失是否属于误工费的范畴,孙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损失的性质为间接地损失,属于直接损失的一种。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
     
  • 2017-07-27 00:45 辛国江 客户经理

    应该予以赔偿,该笔损失于法有据,停运损失确实存在受法院委托。赔偿款应由保险公司支付,可以通过评估确定,本人评估过类似案件多起
     
  • 2017-07-27 00:42 车庆云 客户经理

    小客车的停业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应由您本人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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