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培训一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可...
经公司培训一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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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11最佳答案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或者予以补偿。
2、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3、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互工皋继薤荒鸽维龚哩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3、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互工皋继薤荒鸽维龚哩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回答(共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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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26 符翠红 客户经理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甫饥颠渴郯韭奠血订摩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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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23 梅金荣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氦绩份啃莓救逢寻抚默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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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20 贾黎黎 客户经理
一般情况不行你的劳动合同上面有这一条吗?是否约定单位给钱你自己去缴纳?如果你的劳动关系在单位的话,必须是单位出面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给员工统一交纳社会保险,如果你的劳动关系在别的单位,而自己只是派遣到这个单位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你的劳动关系在别的单位,再加上你和现在单位的合同上约定保险费用由个人交纳,公司将该公司出的一部分随工资发放的才行.如果合同没有提到这一点就是不行的.建议:1.查看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无约定 2.看自己的工资标准是多少,从几个方面来左证单位是否随工资发放了保险的那一部分 3.大部分情况不应该象你单位说的那样随工资发放,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问问清楚. 4.如果你希望大家在网上面全面的回答你的问题就把的的实际情况说清楚点,如:劳动合同,工资多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了多长时间等问题说清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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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17 黄真强 客户经理
不合法,赔偿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赔偿N+1,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为应该为购买社保。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袱罚递核郛姑店太锭咖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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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14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见,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项目、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和标准、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等,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其不因双方当事人的任何约定而被排除。劳动合同中对把钱给员工,再由员工自己缴纳社保费的约定与法律强行性规定冲突,因而无效,但此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建议该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费,如果不缴纳社保的话员工可以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孩恭粉枷莠磺疯委弗莲经济补偿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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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20:08 童裕孙 客户经理
可以以单位未为你参加社保为名而辞职,据此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估计不会获得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的支持,因为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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