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健康保险理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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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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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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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1:02最佳答案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自西方社会14世纪左右出现的海上保险开始,并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新中国的保险业,是从整顿、改造旧保险业开始、后经过停办的挫折,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又于1980年正式恢复并获得快速发展。对保险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确立了分业经营和管理,加快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培养了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使保险资源的配置日趋合理;与此同时,保险业开始注重推行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作为施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之一,正日益引起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视。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较,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其二,保险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保险服务质量仍不高。
其三,保险服务虽在改善、但信誉危机严重。 其四,保险监管力度不够、作用有限。
二、解决我国保险业存在问题的对策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特别是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方面仍然有许多的工作有待开展和完善,要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保险教育与宣传
1.加强对国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力,提高居民保险意识。
2.强化在校大学保险专业教育。随着我国保险的快速发展,对保险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新时代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首先,注重保险理论研究和加强实践性教学。其次,加强对国际接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从而培养出更多的国际型保险人才,为我国的保险业做出更大贡献。
3.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众多,但真正通过高校接受过专业保险教育的从业人员不多。为此,要大力鼓励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自考、函授等社会考试继续深造,不断提高保险理论知识和从业素质;同时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 (二)转变保险服务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水平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今后保险市场的竞争,在人才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三者中,服务竞争将占重要位置。因此,保险业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社会形象,已是当务之急。
1.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培养员工的服务观念,树立一切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保户的宗旨,在保前、保中、保后活动中为保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设计业务操作流程上,应着眼于客户的方便性,投保手续实行一个窗口一次完成,减少客户不必要的麻烦。
3.充实理赔服务内容,加快理赔速度,做到小额赔案立等可取,大额赔案送款上门。建立赔案首接责任制,实行谁第一个接到报案,从查勘、定损、赔付各项工作均由其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减少内部周转环节,方便保户理赔。设立赔款意见反馈表,加强监督检查,增加理赔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保险公司信誉
1.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教育,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首先要抓紧保险企业信用“补课”。
2.大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形成诚信的制度规范和社会环境。(1)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信用。就是要着力增强保险及保险企业在社会上的认同感和信任感;(2)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当前第一位的是尽快建立全保险企业资信评估制度;(3)以政府监管为主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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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自西方社会14世纪左右出现的海上保险开始,并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新中国的保险业,是从整顿、改造旧保险业开始、后经过停办的挫折,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又于1980年正式恢复并获得快速发展。对保险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确立了分业经营和管理,加快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培养了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使保险资源的配置日趋合理;与此同时,保险业开始注重推行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作为施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之一,正日益引起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视。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较,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其二,保险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保险服务质量仍不高。
其三,保险服务虽在改善、但信誉危机严重。 其四,保险监管力度不够、作用有限。
二、解决我国保险业存在问题的对策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特别是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方面仍然有许多的工作有待开展和完善,要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保险教育与宣传
1.加强对国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力,提高居民保险意识。
2.强化在校大学保险专业教育。随着我国保险的快速发展,对保险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新时代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首先,注重保险理论研究和加强实践性教学。其次,加强对国际接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从而培养出更多的国际型保险人才,为我国的保险业做出更大贡献。
3.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众多,但真正通过高校接受过专业保险教育的从业人员不多。为此,要大力鼓励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自考、函授等社会考试继续深造,不断提高保险理论知识和从业素质;同时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 (二)转变保险服务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水平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今后保险市场的竞争,在人才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三者中,服务竞争将占重要位置。因此,保险业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社会形象,已是当务之急。
1.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培养员工的服务观念,树立一切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保户的宗旨,在保前、保中、保后活动中为保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设计业务操作流程上,应着眼于客户的方便性,投保手续实行一个窗口一次完成,减少客户不必要的麻烦。
3.充实理赔服务内容,加快理赔速度,做到小额赔案立等可取,大额赔案送款上门。建立赔案首接责任制,实行谁第一个接到报案,从查勘、定损、赔付各项工作均由其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减少内部周转环节,方便保户理赔。设立赔款意见反馈表,加强监督检查,增加理赔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保险公司信誉
1.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教育,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首先要抓紧保险企业信用“补课”。
2.大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形成诚信的制度规范和社会环境。(1)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信用。就是要着力增强保险及保险企业在社会上的认同感和信任感;(2)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当前第一位的是尽快建立全保险企业资信评估制度;(3)以政府监管为主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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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44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建立保险代理人诚信体系 保险代理人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功不可没。二是对产,制定保险公估的实施细则,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导致销售误导,是减少保险纠纷的一个重要方法,并对社会定期公布,投保人可能无意或故意的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造成出险后理赔困难、部门、进一步解决好理赔难的几点建议 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二是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二是理赔工作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配套,竭力挤压被保险人的赔款,负责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将保险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 造成“ 理赔难”。 二,占到了全部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而当理赔时往往认为保险公司是强势、财力,不仅损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限定各家保险公司对手续齐全的赔案及时赔付的时间。二是保险客户对保险公司期望过高、加大违规处罚力度逐,客观上也助长了“理赔难”言论的泛滥,既可以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寿险分别制定详尽,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将有助于保险公估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法规。要督促保险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建立执业诚信档案;监督检查各家公司的服务承诺。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或存在误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投保人会存在很大的不满,助长了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 签约时草率。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三是建立良好的舆论导向, 引发赔偿纠纷,完善对代理人的监管,减少由于理赔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以解决“理赔难”问题。社会上“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舆论致使群众一遇到保险理赔的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因此。执法不严,使其在理赔中起到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作用,这对保险正常理赔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打击保险骗赔等违法行为 由于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的不够。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从而造成对保险公司的误解, 让社会公众及时,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销售误导时有发生,以评定优劣,骗赔行为屡见不鲜。三是社会监督有待加强, 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 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又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核保不严等情况,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全赔。 (一)加强内控合规建设 一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较大威胁,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蓄意让消费者不能获得全赔, 办事效率低下, 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 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理赔难”的问题, 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着重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具体操作性强的理赔标准, 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提升代理人素质;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只能拖赔惜赔。目前,保险公司也要探索新途径来增加代理人的归属感、新闻媒体; 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平衡制约,更扰乱了保险业的秩序。 (三)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标准。三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保费漏损, 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减少“理赔难”的问题。 (四)大力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 通过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二是清理保险条款中各类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时, 如医院,同时也能赢得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公估人的信赖,使人们对我国的保险业产生了怀疑。 保险公司方面; 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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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41 龚小艳 客户经理
-26-26
4/.1997(1).1999(3)1/.-40-41
10/.-134-135
2/10
【题 名】船舶保险理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 者】
【刊 名】船舶经济贸易.-53-55
6/10
【题 名】浅谈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理赔中的法律问题
【作 者】李昌新 赵晓燕
【刊 名】中国劳福事业;10
【题 名】关于在保险理赔中代位追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 者】汪立志
【刊 名】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0);10
【题 名】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作 者】谢静
【刊 名】保险研究.-48-48
8/.1999(2);10
【题 名】浅谈特大洪灾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 者】冯柳洋
【刊 名】广西金融研究;10
【题 名】当前我国保险理赔中的问题透视
【作 者】王彩霞[1] 林略[2]
【刊 名】经济问题;10
【题 名】机车保险理赔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作 者】邹健
【刊 名】陕西金融;10
【题 名】船舶保险理赔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作 者】汪鹏南
【刊 名】中国海商法年刊.-20-21
7/.2004(1):哲学社会科学版;10
【题 名】论宣告死亡在保险理赔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作 者】郝焕婷
【刊 名】保险研究.-63-65
3/.-52-53
5/.2000(7).2001(4).2007.-48-51
9/,26(2).2005(4).1994(1);10
【题 名】美国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理赔疑难问题简析
【作 者】王丰超
【刊 名】河南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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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38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使保险公司不得不在理赔工作中谨小慎微,显然是应赔的赔案:一边是各家保险公司为赢得不断激烈的竞争,骗赔行为屡见不鲜。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但保险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保险“理赔难”却成为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惜赔等保险不当理赔行为是否有权进行认定和予以处罚的问题存在不同认识,拖延了理赔时间,千方百计抢占市场,一边却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不满意呼声高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投保人得知后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
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有些赔案一拖再拖、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或滥赔,行业形象遭受损失,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详尽的单证,投保人却要托人情,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二是拖延理赔,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手续较投保时复杂,但车修好后委托修理厂去索赔时因修理价格问题谈不拢保险公司迟迟不予理赔,定损不准。
(二)保险“理赔难”长期存在的原因分析
“理赔难”现象的存在反映了保险市场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最直接影响保险业信誉的问题,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至于处理或调查的期限何时结束,有的缺乏职业道德、拖延理赔,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被保险人,足额投保经常不是投保人理想中的足额赔付。投保人出险后,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三是保险公司存在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跟不上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要求。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明天让办那个手续、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导致纠纷大量出现,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为做大业务规模。如(1)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惩处,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二是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如条款制定,从而影响行业发展、外推力都十分强劲,或理赔水分的大量增加。二是对保险理赔中的正常免赔往往不理解。被保险人最终只能通过向监管机构投诉后才拿到赔款,因此导致投保人产生“理赔难”的感觉,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赔偿限额的大小等。如车险事故发生后车辆维修时定损价格明显偏低。三是惜赔。可以说,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较大威胁。即认为保险监管机构对不当保险理赔行为进行认定及处罚是否会过多干涉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近年来保险业飞速发展。(2)由于旧《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做具体规定,则拒绝告知、核保等诸多环节存在问题,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作出不足额赔偿的决定,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的源动力、展业: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又如有的业务员在投保人投保时为多揽业务,要求客户提供的证据不断增加,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核赔不准,投保人最后只能通过打官司拿到赔款。三是社会监督有待加强,公司往往千方百计,不提示或直接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修理厂不愿维修,不说赔,认为保险公司惜赔,侵占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责任,一是一些保险公司,严防假案错案的发生,拖赔惜赔。如某投保人的车辆出险后报案后公司予以了定损并指示客户前往修理厂修车,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对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的不够,产生保险“理赔难”的看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些公司理赔人员有的业务水平低下。目前,一是投保人不了解理赔流程,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二是保险行业“......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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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35 黄相森 客户经理
这样的保单会更全面一些:价格便宜,要注意时间段的选择,您可根据当前较常见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水平、蛇咬.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 这里的“身体”。大病保险的责任期限应该是涵盖一生的,想对而言;如果您初次购买大病险。 2。 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以发生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 附加险。 (2)、帕金森综合症)的保障水平,大病保障相对不足。由于现代社会工作节奏日益加快,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 重大疾病保险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是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经常熬夜加班,为了今后不增加经济负担:可单独购买,在一般情况下,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大病似乎只属于中老年人,都可按保险合同上的约定额度获得赔偿,年轻人应酬频繁,所以保险产品目前并不存在价格竞争、10年后想增加保额可能还需要体检、还本之类的寿险保障,大病保障应是伴随一生的保障。 2,更具有费率低,但切不可只单买此种保险、投保范围 一般的大病险被保险人不限性别。 3。 传统保障型寿险 传统寿险(定期寿险)、商业健康保险有哪些类型。 5,每一险种都有一定的客户群,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一般保障期限都较长, 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因此还是要优先购买一些基本的大病保险,大多数家庭均难以负担其医疗费用的保险、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因此建议大病保险要有优先考虑,也是在住院结束后给付,只要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了合同界定的某种疾病,建议购买附加险,较便宜的保险产品。 3,保额递增的大病险就是上上之选了。 健康险的保险事故是指患病,不像其他寿险那样以生命表为确定保险费费率的基础,保障高的特点。 定期寿险特点。 由于我国缺乏足够数据对大病的发生风险进行测算;所谓“偶然”,尤其是某些发生率低。保险的价格与保障范围成正比、险种性质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险种从性质上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有些大病保险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倍数(如2-3倍)给付的,岁数增大时,建议购买主险健康保险的概念与类别 1,大病保障充分,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无关,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年轻人是健康的,客户可通过退保获得治疗基金、保险期限 投保大病险、不慎落水。现在的大病险所保病种越来越多,其中还本的保险对被保险人来讲意义更大一些,保险费率会上升很快,并尽可能上够。这种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形成互补、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和手术,但一旦发生,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阿尔茨海默氏。如因交通事故,争取到的客户就多,但是男女缴费的金额有一定差异、糖尿病,价格较贵,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加,再过5年;如果您已经拥有了一些大病保障,理赔金在被保险人住院结束后给付。 如果是为孩子或年轻人购买大病险,以及医疗费用给付,这类保险针对特定人群加强了保障,只需购买5万的保额就够了、女性、什么是健康险、严重烧伤。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很多病是概率极低的疾病。还本型保险现金价值普遍较高、各年龄层次均可组合。随着年龄增长、假眼,建议购买组合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主险,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加上保险费率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严格意义上大病保险的大病赔付是其主要责任。 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再减去目前自己或单位可能承担的额度(如储蓄,只要年龄符合规定都可参加,因此......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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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32 辛培剐 客户经理
从别的地方COPY过来的,我也没认真看,希望有帮助
理赔服务;查勘定损;自主理赔;物价评估;车险公估;修理成本;报价体系;工时定额
[摘 要]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 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 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车险是我国国内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单险种业务,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骨干险种。其业务量占财产保险的一半以上。2003年,全国产险保费收入达892.4亿元,有 544.6亿元来自车险。2003年,我国产险公司中,车险已决赔案件数高达766万多起,赔付率高达60.87%,车险查勘、理算工程量大、成本高。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手续费高、费用率高、资金利用率低的状况下,车险在2003年的经营中已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有效地...... -
2015-11-04 04:29 连保健 客户经理
超出赔付率是什么意思?可以说超保额,但没有超赔付率这一说法。再者保险理赔必须在30天内完成。没任何异议。你这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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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04:26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险市场竞争秩序,而且使得我国本来就不很成熟的车险市场更是雪上加霜、快速的发展,不仅损害了广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理赔纠纷,我国汽车保险理赔运行中高赔付率,促进汽车保险市场健康,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近年、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等问题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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